《性別工作平等法》和《性別平等教育法》的頒布及施行都有一段時日了,大家應該都知道《性別工作平等法》是保障性別在職場的平等工作權利;《性別平等教育法》則是在校園中進行性別平等教育的重大法源依據。這兩項法令的施行對於工作職場和校園自有其影響力及規範力。然而,在上述這兩個環境中,我還是經常聽到許多的性別刻板印象。有時候,藉由演講座談的場合,常會把這些性別刻板印象的經驗分享出來,很多人會起而附和,因為他們也有類似的經驗;但有些人則顯得無關痛癢,甚或覺得我們這些做性別教育的人太敏感、小題大作。這兩種反應,我都不意外:許多人在社會價值的建構下,會對不同性別的人產生不同的概括印象(generalization),刻板印象(stereotype),甚或偏見(prejud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