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身心障礙的家庭來說,從孩子出生的那一刻開始,「要不要急救」的這個決定,已經是作為母職或父職經驗隱憂的第一個現身所在。為何「要不要急救」是個隱憂呢?小嬰兒生病了,為人父母的應該是「理所當然」地盡力搶救,這「理所當然」是親子倫理關係下的自然態度。但是當「要不要急救」這個聲音發出之時,照顧者是從「現在」的當下,移位到「未來」的空間,這未來心思的考量就撐出隱憂的空間。這隱憂的空間,如何受到母職與父職經驗影響?筆者將以在田野訪談觀察到的兩位腦性麻痺患者:小樂與小恩,探討兩位的父親(小樂的爸爸阿雄、小恩的爸爸阿超)與母親(小樂的媽媽真美、小恩的媽媽美雅),在「要不要急救」的倫理行動裡,顯露出親職經驗中,母職與父職的性別論述如何影響小生命的選擇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