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性戀被認為是天經地義的自然法則,非異性戀被認為是「不正常」或「病態」,這樣的觀念我們常以「異性戀霸權」指稱之,有時我們也會說這是異性戀中心(heterosexism)的預設,Cheshire Calhoun曾指出異性戀中心(heterosexism)的預設,讓社會大眾更忽略了非異性戀者的親密關係經驗及其相關權利。我們的社會習慣、規範與制度都依著異性戀結構的需求來設計,製造出身體與文化上的兩種性別—陽剛的男人與陰柔的女人—然後慾望才能被異性戀化。男女有別的行為規範、男女有別的交往模式、性別分工以及其他種種,將被畫分成不同身體性別的個人。加工製造為不同文化性別的個人。……社會小心的教導著小孩、特別是青春期男女,讓他們準備好進入異性戀的互動方式。社會教的是異性戀的性教育,給予他們許多如何吸引異性的忠告,教他們異性戀的行為規範,也教他們在適當的場合裡(例如舞會與約會的儀式)表現慾望。成年人的異性戀更是進一步透過情色與色情、異性戀化的笑話、異性戀化的服裝、羅曼史小說等等來支持。異性戀社會認為:男人與女人會有親密關係,然後建立家庭,是很理所當然的。結果社會傳統、經濟安排與法律結構,都把異性伴侶當作唯一且極為重要的社會單位(張娟芬譯,1997: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