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消費模式已從符號消費轉為體驗消費,而體驗消費所強調的是一種內心的感覺與感受。以產品的體驗觀點?看,單純的產品功能價值或形式已無法滿足消費者的需求,而是,如何引發消費者心中對產品追求美感體驗的需求,及勾起消費者的狂愛。因此本研究選擇知名品牌Apple產品之「iPod」與「iPhone」作為使用者體驗媒介。iPod的推出帶給消費者一種難以複製的音樂體驗,而iPhone更是以多點觸控螢幕和易上手的介面設計改變大眾對一般智慧型手機其操作介面的複雜印象。透過文獻探討體驗的定義,再讓消費者體驗二者產品並透過問卷調查法,調查受測者在介面主觀認知對二產品之看法;從實驗結果得知,二款產品雖屬不同產品類別,但消費者對Apple品牌之產品在介面舒適性、專業性、信賴度、親切度與整體喜好度共五項七階李克特氏量表上,平均值均是4.9以上,iPhone又高於iPod;而產品在介面呈現上是否備感壓力,其平均值也都低於3.4,iPhone更低於iPod;最後,綜合上述研究結果,提供使用者介面設計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