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本文關切之焦點,在於歐體架構下,歐體法院進行規範審查之法律解釋理論與其如何保障基本權之問題。從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之司法審查制度與德國聯邦憲法法院之規範控制制度的法律解釋理論基礎出發,本文論述各種規範審查制度之理論基礎,並分析其適用於歐體規範審查之可能性。其次,則就歐體訴訟法上各種具體訴訟類型,討論歐體法院及各成員國憲法法院對歐體規範統一貫徹以及人民權利保障之司法實踐。結論則指出依目前歐盟條約架構,甚至依二四年六月最新歐洲憲法條約,各成員國憲法法院與歐體法院權限劃分,依舊存在模糊空間,此則尚待進一步理論發展澄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