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譯注為「四分溪簡牘讀書會」的研讀成果第二種,第一種請見黃怡君、游逸飛、李丞家、林盈君、李協展,〈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置吏律》譯注〉(2010)。讀書會主持人為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特聘研究員邢義田先生。研讀時曾參考數種張家山《二年律令》譯注本,以下列出版本與簡稱,後文引用時逕用簡稱,不再另注版本、頁碼。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編,《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2001),簡稱「零一年本」;朱紅林,《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集釋》(2005),簡稱「集釋本」;「三國時代出土文字資料の研究」班,〈江陵張家山漢墓出土「二年律令」譯注稿その(一)至(三)〉(2004-2006),簡稱「三國本」;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編,《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釋文修訂本》(2006),簡稱「零六年本」;早稻田大學簡帛研究會,〈張家山第二四七號漢墓竹簡譯注(一)至(五)〉(2002-2007),簡稱「早稻田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