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本文所簡稱的「開放建築」在國際組織正式採用的英文名稱是Open Building,中文譯名目前略顯混亂。「開放」之義在台灣易讓人誤解與「開放空間」類似,實際上open是指工業化的「開放系統」,building也不是單純的建築物,在歐洲泛稱的building較接近美加的construction。因此,較明確的譯名為「開放系統營建」。Open Building的定義有三層含意,說明如下:(一)屬開放系統(open system)奠基於工業化大量生產的知識與技術,但相對於封閉系統(closed system),構件具市場相容性,即可互換、可替代。(二)是open-ended(無止盡的)營建行為,涵蓋planning, design, construction及maintenance整個生命週期。人與建成環境的關係,本質上,就是不斷互動與改變的,永不停止。但在建築或營建的專業上,目標是一次作出永久性的或耐久不變的空間與形式,工作便結束了。這樣的專業思維其實是忽略了使用者的實際行為,也就是只能滿足業主或使用者一時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