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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裁判解讀:民事法
201904 (2019: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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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確認法律關係之訴——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979號判決
作者
曾品傑
中文摘要
確認法律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之訴,固以確認現在之法律關係為限,然過去之法律關係,如因遞延或持續至現在尚存續,其存否不明,致原告在私法上地位有受侵害危險,此危險得以判決除去者,仍應認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自非不得對之提起確認之訴,以貫徹確認之訴預防及解決紛爭之功能
起訖頁
1-2
關鍵詞
確認法律關係之訴
、
確認利益
、
私法上之地位受侵害
刊名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期數
201904 (2019:4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公司與董事間訴訟——最高法院107年度台抗字第735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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