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的發展改換了傳統法規範以原則和規則兩個基本元素為構成的狀況,就是在行政法典則和規範體系中滲入了技術標準這一新的元素。而且技術標準的運用已成為現代行政法治的基本精神,尤其在法治發達國家,幾乎充斥了行政法的各個領域。然而,通常情況下,技術標準並不體現於行政法典則之中,大多數是以非正式行政法淵源的形式出現的,就是說它的主要內容存在於國家頒布的正式行政法典則之外。為此,如何鑒定技術標準、技術標準具有什麼樣的法律地位、如何在行政法治實踐中運用、其在行政法體系中的發展方向等一系列問題都需要從理論上予以澄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