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刑法修正是否犯罪圈非理性擴張的問題,本文以一個“看得見的犯罪圈”作為檢驗工具,對刑法修正的合理性進行實證檢驗。在范伯格犯罪化理論的犯罪定義學再解讀的基礎上,以我國刑法新老文本全部罪名為樣本進行比較觀察,研究發現一個犯罪圈三環結構。其中心部分由所有可還原為暴力、偷竊、欺騙的典型犯罪構成,中環部分由典型性較弱的定制之罪構成,外環部分是犯罪圈的模糊邊界。犯罪圈的三環結構及其比例分布與深埋在大量法條中的某些理論原則相暗合。將20年來刑法修正涉及的一百多個罪名導入三環結構後發現,有69.6%的新罪名和78.3%的放寬入刑範圍罪名分布在犯罪圈的中心,是嚴密典型犯罪刑事法網的正常操作;26.8%的新罪名和18.3%的放寬入刑範圍罪名分布在犯罪圈的中環,使某些不典型犯罪為什麼入刑獲得部分解釋;只有3.6%的新罪名和3.3%的放寬入刑範圍罪名落入犯罪圈邊界,存在一定超越應然犯罪圈邊界的風險。基於嚴而不厲理念和結構控制方法,本文提出,未來刑法修正應體現“結構還原”、“比例控制”、“罪刑有序”三個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