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刑法典頒行以來,我國刑法立法經歷了一個立法政策由單一從嚴到寬嚴相濟、立法數量由少到多、立法內容由單一到綜合的過程。我國刑法修法總體上堅持了刑法修正案模式,刑法立法的民主性得到了較大提升,刑法立法日趨科學,刑事法網愈加嚴密。未來我國刑法發展應當堅持理性的立法觀,合理回應重大社會關切,堅持適度犯罪化與適度非犯罪化相結合,堅持刑事制裁的輕緩化與刑事制裁措施的多元化。在立法模式上,我國刑法立法應當繼續堅持統一的刑法典模式,適當限制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修法職權,實行相對嚴格的法律案三審制,並進一步完善刑法的結構、制度和立法技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