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財稅法令半月刊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財稅焦點Vol.41 No.24
作者 財稅法令半月刊資訊部
中文摘要
納稅義務人捐贈股票予慈善團體,並與該慈善團體訂定贈與契約,嗣後將股票交割過戶予該團體,納稅義務人列報綜合所得稅捐贈扣除額之實現年度,應以股票實際交割日期為認列年度。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同一申報戶受扶養親屬以非現金財產捐贈政府、國防、勞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者,納稅義務人可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1規定申報列舉捐贈扣除額。按綜合所得稅制,係採現金收付制,稱為「收付實現原則」,亦即所得所屬年度與列報扣除額之認定,均以實際取得或支付日期為準;而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的贈與,係指財產所有人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予他人,經他人允受而生效力之行為,只要當事人間於贈與時有贈與意思合致時,即衍生贈與稅事件,與綜合所得稅收付實現制不同。故納稅義務人列報非現金財產(有價證券)捐贈扣除額之認定,亦應以實際交割日期為準。
起訖頁 12-17
刊名 財稅法令半月刊  
期數 20181231 (41:24期)
出版單位 臺灣工商稅務出版社
該期刊-上一篇 營利事業完成稅籍登記除注意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規定外尚應注意所得稅扣繳之「扣」、「繳」、「報」步驟
該期刊-下一篇 「實際管理處所」制度解析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