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稅是當前我國稅制變遷的重要議題。然而,與不斷推陳出新的減稅措施形成對照的是納稅人獲得感與減稅目標期待之間仍然存在一定距離。其中缺乏從支出對稅收徵收的影響、稅收徵收相對於支出獲得的適度性、稅收徵收後的使用績效等收支統合的維度對納稅人負擔進行全面考量,在相當程度上抑制了減稅減負的實踐效果。需要通過對預算權力與稅收調控權力的相容協調、預算權力與預算權利的二元構造、預算權力自身的放權激勵與責任約束的機制匹配,降低納稅人實際負擔稅收的水準,進一步優化稅收規模的適度性,提升稅收使用績效,實現減稅減負的法治化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