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我個人有一本平成28年(2016)版「不動產六法」,這本書登載日本之不動產相關法規大約有250種,全書厚達2,244頁,可見日本不動產相關法規眾多,而以日本之國情來說,相信其中必有許多可供我國參考之處,所以很早就想將其重要條文陸續翻譯成中文,以供我國制訂類似法規之借鏡。例如日本在市街地再開發中規定劃為市街地再開發事業促進地區,則5年內不准發建築執照,以免新建物妨礙整個地區之更新;而我們卻鼓勵老屋重建,那如果將來該地區要更新,但有零星幾棟新建房屋存在,然已重建之新屋豈不妨礙該地區整體更新業務之推動。又如日本之土地區劃整理法(相當於都市重劃法)規定「為確保對換地計畫有專門技術人員之培養,國土交通大臣得採取必要之技術檢定」,而我國獎勵土地所有人自辦重劃,可是土所地所有人自己不會辦,就委託重劃公司辦理,但重劃公司是否有專家,政府並不過問。如此可見日本之不動產相關法規實有許多值得我們參考之處。在此種理念之下,個人逐步翻譯了一些法規,到目前為止,已翻譯完成之法規種類如下表所列,已將近30種(包括幾篇解說)。今後還想繼續翻譯「借地借家法、居住生活基本法、村落地域整備法、生產綠地法、都市再生特別措置法、公寓管理標準規約……等等」。但由於日本對不動產相關法規之修改頻繁,因此乃以翻譯當時從網路下載之條文做為翻譯之原版,以免譯出過時的條文。不過,有些法規並非我個人之專業,加上個人之知識有限,所以可能會有誤譯之處,這點必須請讀者見諒與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