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將課程的決定權下放至學校層級,學校可以學校為中心發展本位課程。在學校本位課程發展之歷程中,倡導的是全員參與、由下而上、草根式的課程發展,視教師為課程的研究者、發展者、詮釋者與實施者,更是課程決策歷程的主要參與者,教師參與不可少,且將改變學校的治理結構與決策結構。因此,十二年國教課程理念帶出三個重要課題,分別是課程發展組織與運作的機制、課程發展歷程的決策機制、組織成員的彰權益能等課題需要學校面對與發展,而學校因其脈絡不一,故其問題意識、策略視角及問題解決策略皆不相同,也就是在課綱轉化時採取的取徑也各不相同,並且取決於領導者—校長期待學校本位課程將帶動學校的改變是學校的重建、變革或是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