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外幾個推動性別平權的團體同時來訪婦女新知基金會,我們報告了一輪近年倡議的議題,提到我們正在推動照顧公共化,包括幼兒托育及長期照顧,都是我們關注的議題。對談時間,和一位從事過社區工作的來訪者就托育和長照政策的細節做了點交流。另一位來訪者聽了我們的對談,好奇地提問說,他們國內多數的婦女團體關注性騷擾、性侵防治和就業平等的議題,而婦女新知基金會除了這些議題之外,這幾年似乎也轉向談托幼、托老這些社會福利問題,但實際內容聽起來跟性別似乎不太有關,為什麼婦女新知基金會要談托育和長照這些福利議題呢?對外演講或座談時,不時也會聽到類似的提問:在傳統性別分工下,大多數的低薪、無酬照顧工作確實由女人承擔,婦女團體的倡議方向,應該專注談「男人應該積極參與分擔照顧工作」,為什麼婦女新知基金會要訴求照顧公共化(想辦法撐出更大的市場也是一種選項啊),還去關注到例如《長照服務法》立法內容、托育準公共化政策這些似乎與性別沒有直接關係的法律政策細節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