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國的各層級統計資料開始區分「性別」,是直到1995年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的「北京誓言暨行動綱領」提出之後(曾中明、黃鈴翔、盧孟宗,2009)。臺灣自1999年1月「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第5次委員會議決議「建立以性別為基礎之國家相關統計分析資料」,迄今已20年。究竟國家統計讓我們看見臺灣在「照顧」這件事上,最即時的現況數據,也是累積最完整的資料,其中的性別差異為何?國家統計又讓我們看不見哪些差異?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2018年《人力運用調查報告》,臺灣15-64歲人口的勞動參與率(簡稱「勞參率」),女性平均為61%,男性為75%,女性比男性平均低了14個百分點。相對的,女性的「非勞動力」高達39%(334萬人),男性22%(191萬人),女性高出男性17個百分點。這個比率有何突出?若將臺灣與全球性別平等表現最佳,且為經濟發達國家中總生育率最高(接近人口替代率2)的北歐國家瑞典比較,就可以清楚看出臺灣此項性別差距有多顯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