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校院校務評鑑實地訪評報告書及改善情形檢核表初稿完成後,本會先寄送至受評單位,受評學校可以針對實地訪評報告書及改善情形檢核表初稿內容所載之數據、資料或其他文字與受評單位之實況「不符事實」之處,或是評鑑委員實地訪評過程中出現「違反程序」之作法,或因實地訪評期間提供資料欠缺或不足等事項提出申復。針對受評學校提出之申復意見,本會邀請實地訪評小組進行申復意見之回應,並將處理結果函覆申請學校。2018年上半年第二週期大學校院校務評鑑計有19校提出申復申請,實地訪評小組回應為「維持原訪評意見」占64%、「維持部分訪評意見」占26%、「接受申復意見」占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