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在考量是否買受商品時,實際上是以商品諸多資訊為判斷基礎,有些是由出賣人提供之商品資訊,有些是由第三人,特別是政府機關或公正之認證團體提供之資訊,例如能源效率分級標示、節能標章、環保標章、臺灣製產品MIT微笑標章、CAS台灣優良農產品標章等等,買受人在綜合分析是否符合自己之利益後,決定是否買受該商品。不論是交易相對人提供之資訊,或第三人提供之資訊,契約當事人既以之作為判斷之基礎,「信賴」該資訊之正確性,而決定是否締結契約,當該資訊和事實不符而違背自身對資訊正確性之「信賴」,契約當事人締約之自由,將因該與事實不符的陳述,而受到侵害。其次,契約當事人係判斷締約符合自身的利益,而決定締約,當契約當事人判斷是否締約之資訊與事實不符,契約當事人之財產上利益即可能因締結契約而所受之損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