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開春以來,以「九二共識」為基礎的兩岸對話與交流重新啟動。當前兩岸關係以和平發展為主軸進入大交流的時代。在此一背景之下,隨著兩岸交流的深化,展開軟性價值的對話亦趨於成熟。我國批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已逾兩年,而規範的落實仍取決於官民思維與觀念的轉化與強化。反觀對岸自1989年以來,中共面對國際人權思潮壓力的反應,已逐漸從引用國情不符等藉口的敵視與辯證態度,轉而積極運用其躍升的國際地位來強化其對人權內涵與規範的話語權,並制定人權行動計畫,「先易後難」地推進人權的實踐與保障。然而在價值觀的論述上,仍在人權相對主義與普世主義之間擺盪與磨合;黨國高於人民、穩定壓倒一切、法律為政治服務的基本狀況與結構並未改善。因此,在人權實踐上仍與所謂行動計劃中的宣示有極大的落差,特別是對侵害公民與政治權利的現狀視而不見或變本加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