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民國6年(1917)京畿水災之善後救濟對策,筆者以前曾透過熊希齡的活動,進行過全面性地研究。檢討了為因應此前所未有的災情,各方面緊急救援對策的具體發展:包含冬賑、春賑、修築堤防、提供以天津為主的商人融資、嬰兒救濟、供應救援物資(米糧、煤炭等)等。熊希齡的救災雖然只能應急性地修復堤防以應付眼前的春耕,但他認為造成水災的根源乃是治水問題,治水=河工必須有根本對策,因此決定另行討論對策。京畿地方的主要河川亦即海河水系的治水管理,向來有諸多問題,但在防災對策方面,皆僅止於災害發生時對症下藥式的應急性地彌補修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