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我國資本市場愈演愈烈的收購浪潮,許多上市公司的董事會都開始修改公司章程以應對收購者。在修改公司章程的過程中,董事會往往將其職責的重點放在全力以赴去阻止收購上,導致某些反收購條款爭議頗多。其實,控制權的流動是一種市場常態,而董事會更應該予以關注的是如何警惕和預防可能出現的投資者短期主義行為。股東行動主義的興起往往造就了那些激進投資者,他們利用改變公司治理結構的機會從而對公司戰略施加影響,以達到短期內提升股價並套現的目的。這種行為會對公司的長期戰略和長遠利益造成一定的損害,需要目標公司董事會以客觀中立的標準對投資者意圖予以充分考察,並展開有效溝通,接納合理的建議,在強監管下適當行動,構建起更完善的治理結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