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奧多西法典》是羅馬法史上的第一部官方法典,是西方法律編纂史上的重要里程碑,西方法律史從此進入法典時代。狄奧多西二世皇帝進行法典編纂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應對當時法律淵源混亂冗雜的情況,為裁判官提供簡便的裁判規範索引。該法典並沒有實質性地創制法律,僅僅是收集、篩選和整理了君士坦丁皇帝以來的諭令,並以主題與時序疊加的順序進行排列,同時追求規範、簡短、清晰的表述。整部法典以具有一般性效力的皇帝諭令和告示為主要法律淵源,排除了法學理論和批復等法源形式,且多處禁止法學家對法律進行解釋,體現了立法者希望通過法典編纂維護政權統治的意圖。該法典在一定程度上緩和了當時司法混亂的狀況,以法典的形式將公法、私法的所有規範以一定的邏輯體系編排在一起,是古羅馬後古典時期立法作品的代表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