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1989 年Dr. Stephen DeFelice 結合「Nutrition」和「Pharmaceuticals」,提出「Nutraceuticals」一字,定義為能提供醫療或健康功效,包括預防或治療疾病的食品或成分,因而為所有具保健效果之食品確認市場定位。然隨著市場上琳瑯滿目新產品的上市,加上誇大不實的行銷廣告策略,容易誤導消費者相信該類產品具有取代藥品的治療效果。有鑑於此,各國政府紛紛制定相關法規予以規範其用途和使用方法,例如日本於1991 年修改原有法令,增列特用保健食品(Food for Specific Health Use, FOSHU)的條文並定義為「特別用途食品,為了特定保健目的而攝取,且標示因攝取可期待獲致該保健目的之產品」;美國於1994 年定義膳食補充品(Dietary Supplement) 為任何一種經由口攝取,含有膳食成分包括維生素、礦物質、青草與胺基酸等,可作為補充日常膳食攝取總量不足之用的他類可供膳食物質。其形式可以為濃縮品、代謝物、組成物、萃取物或組合物。如此一來,再次強調這類產品介於一般食品與藥品之間,具有補充營養素不足、預防疾病與保健身體之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