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先逐步縮減問題範圍,排除「童」析形錯誤與方言之可能性;鎖定本簡之疑難為「釋義」範圍。次則「釋義」範圍中又可提出釋義邏輯、文例、文本內外證三項新證據:一,以此簡上下文交互推求,簡文提及之七詩可釐定此句意義,反之此句意義亦須在七詩及簡文所理解的七詩中得到證明。於是駁「害」讀「蓋」,當讀「曷」,補證〈孔子詩論〉確有「曷」文例;駁「童」訓「動」、「重」、「誦」、「童」、「終」,當讀為「相同」之「同」,且補證其古書異文例。而諸家釋義「童」字的基本共識是此字意義乃七詩所同有,故欲論七詩皆同,逕釋「相同」之「同」最必然「相同」;而「賢」當讀「勝」、「愈」、「多」。則本句亦當重新斷句為:「童(同),而皆賢於其初者也。」二,則「害(曷)?曰:『童(同),而皆賢於其初者也』」即「改」、「時」、「智」、「歸」、「報」、「思」、「情」七字皆相同,在〈孔子詩論〉的認知中相同有「而皆賢於其初者也」之結構。亦即在〈孔子詩論〉的認知中〈關雎〉之「改」後章勝於前章、〈樛木〉之「時」後章勝於前章(以下「智」、「歸」、「報」、「思」、「情」類推)。此說亦契合〈孔子詩論〉、馬王堆帛書〈五行〉之內外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