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交易的基礎是當事人之間相互信任。一項交易達成、履行與完成的過程,充滿著許多不確定性因素,對當事人來說蘊含著交易目的不能實現的風險。完備的信用制度可以減少不確定性,降低交易風險。商事信用是商事活動的根基;一般等價物以及貨幣的產生基於信用;交易維護信用而形成商事規則;商事信用貫穿商事交易的全過程。商事主體是商事信用制度化的集中體現,是信用主體在商事交易領域的表現形式。商事用的發展推動著商事主體制度的演進,商事主體制度的構成是由商事信用的需要決定的。商行為是商事信用在商事活動中的外在化,其製度設計直接受到商事信用的影響。商事信用是商法的靈魂,藉此搭建商法“大廈”,構建商法的規範性體系,是新時期商事立法的必由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