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性侵害犯罪之矯治和預防有兩大階段:一是入獄中,二是出獄後。除了從性侵害的類型找出成因,再針對成因去設計監所內的處遇方案外,更重要的可能是當犯罪人出獄後引進家人、社區對犯罪人支援和監督系統。因過去研究一再指出,和諧的家庭關係和穩定的工作是抑制再犯率的兩大支柱,而美國密西根州之治療方案正是個良好示範。反過來對照我國目前的制度卻是不利犯罪人尋求固定工作且無法進行長期追蹤和輔導的。因此透過由社工、親友、社區內人員組成小型聚會給予支持關懷、建立終身追蹤機制主動協助照顧,以及同時參考梅根法案登記公告犯罪人以強化社區監控機制,應該是一個平衡兼顧性侵害犯罪人再社會化以及其他社會大衆恐懼心態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