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內外的交相刺激之下,為促進台灣人民對人權之了解與重視,於1979年春,由杭立武先生等百餘位人士於台灣成立第一個民間人權組織「中國人權協會(以下簡稱人權協會)」,並以保障與增進「世界人權宣言」所揭示之人權理念為創立宗旨。此外,「人權協會」將臺灣地區人權狀況之研究,列為該會在人權理念倡導、人權事件關切、國內外人權組織之聯繫及法律服務外的主要工作項目之一,並自1991年起邀集各領域學者、專家並會同該會工作同仁,針對臺灣地區人權現況進行年度的研究調查與審視,另將逐年之調查結果或成果編製成年度報告,以冀數值量表方式藉各項年度人權指標的升或降,來顯現各項人權狀況的消長變化,以避免單純文字易流於情緒化詞彙及語意含糊之影響,進而作為朝野提升未來臺灣地區人權水準的施政指引。該會自1991年起逐年發表的人權指標報告,調查內容包括婦女、兒童、社會、司法、政治、經濟、文教等七項,1998年起又陸續增加了老人人權、環境人權及身心障礙者人權的指標調查,且為了解社會大眾對各項人權的看法,1999年更增設網路問卷調查,藉由網路的無遠弗界期能收集更多社會大眾之意見,並希望藉由人權指標調查呼呼籲社會大眾共同關心及監督台灣地區之人權狀況,調查結果除廣受國內經常引用外,國際上亦參考作為臺灣地區人權狀況之評量依據。另,鑑於環境議題與環境人權的重要性,「人權協會」於1999年起增列「環境人權(以下簡稱為環境權)」指標的調查,藉以吸引國人對環境權議題的參與及重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