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人權應該是主流議題,主張社會應倡導女性擁有其基本的安全(security)、平等(equity)和權力(power)。長期以來,我國的婦女政策對兩性平等議題、女性弱勢問題、女性發展議題一直都很難回應去邊緣化的政治本質,雖然近年我國通過了家庭暴力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兩性工作平等法,但從國家資源、人力配置和最近討論極多的組織或機制的設置上,都可以反應我國婦女權益仍是隱而不見的社會問題,也因而歷年來婦女人權仍然都未獲滿意(滿分為5分),近年來從未達3一九九五年世界婦女會議北京行動綱領中要求世界各國政府為提升女性地位、增強女性權力,而制定行動策略,包括:消除貧窮女性化(feminization of poverty)、去除職場上兩性不平等問題、倡導婦女健康政策、去除兩性不平等機制和晉升機制,以及消除經濟上不利女性的機會結構等等,同時該行動綱領中也呼籲媒體不應有型塑刻板化女性形象及不利女性的報導,也要防止性剝削和勞動剝削,呼籲各國重視婦女人權的保障。以下將更進一步探討婦女的私領域的人權主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