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和歷年一樣,均採菁英式問卷調查法,樣本來源有四大類:一為從事婦女研究者,二為從事婦女運動的女權倡議者,三為從事婦女服務的實務工作者,以及四為其他關注女議題的民意代表或關心婦女處境的有經驗之專業人士。因此問卷的發放範圍包括:(1)性別研究人才庫(2)婦女團體或婦運組織(3)婦女服務體系工作者(4)國會立法部門。今年共發出了問卷270份,回收了116份,回收率達43%,這其中教師回收率最高(64%),其次是社會服務工作者(49%),民意代表部分則只有25%,公務員更低,18%。(見表一)今年婦女人權調查實施期間在八月和九月中進行,多半問卷回收時間約在九月,這是因為學校老師暑假較多不在國內,另一個原因是立法院休會期間問卷催收較難。由於今年的婦女人權問卷和其他人權問卷是合併發,有填答者可能既是某類人權(如社會或老人或兒童或義工),人權的受調查者,兼具婦女的受調查者,其填寫問卷時,婦女人權與其他人口群的人權究竟比重和感受如何評比,多少可能會有些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