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婦女人權之推動,自八0年以來已有民間的自主性和國家的主動性雙元力量來為婦女基本人權保障而努力,政府與民間雖不算建立了夥伴式的婦女人權推動關係,但兩者相輔相成,尤其是民間婦、社運團體扮演積極性推手角色,在去年婦女人權總平均分數躍升為歷年來唯一突破五十分的一次,但今年則未能在標榜重視人權的國度裡找到答案,因為今年婦女人權只有五十分左右,而且沒有一項婦女人權指標是及格(60分)的。今年我們得到的重要結論有:一、二○○○年台灣婦女人權總分不及格;其中各項婦女人權,例如人身安全教育、自由、家庭與婚姻、健康、工作和自由也都「全軍覆沒」,「一片慘綠」,沒有一樣是及格的,可見婦女人權仍是邊際人權(見表一)。二、和歷年的婦女人權相比,今年的婦女人權有違過去緩慢上升的趨勢,突然往下降,猶如股市重挫一般,和今年的政治、社會、經濟環境之發展有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