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度是老人人權調查第八年的執行,研究工具使用89年修正過的版本,包含基本人權、參與、照護、自我實現、及尊嚴,總計29個指標。評分方式亦維持由1分(最差)到5分(最佳)的李克特式五等分量表(Likert 5-points cale),而「普通」標準分數是3分。此外今年較大的修正是增加了「整體評估與建議」一大項,希望能更進一步了解填答者對於不同人權面向看法的優先次序與重視程度。其次在問卷施測對象方面,分別針對菁英組及社區老人組進行調查,總計發出菁英問卷250份,回收101份,回收率40%·社區老人組發出問卷940份,回收548份,回收率58%。菁英組的老人人權總平均分數為2.86分,比去年進步0.15分;而社區老人組總平均為3.15分,比去年退步0.10分。此外,菁英組的老人人權五大類評估指標得分高低依序為:參與、照護、自我實現、尊殿以及基本人權;而社區老人組則為:照護、尊嚴、基本人權,參與與自我實現。至於菁英們與社區高齡長者們建議政府未來應在保障並提升老人人權方面最優先努力的層面可說完全相同,都是「健康照護人權」排第一、其次是「基本人權」、「尊嚴人權」、「自我實現人權」與「參與人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