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協會柴松林理事長曾談到,人權是一個發展中的概念,由「生存權、「自由」、「福利」,持續進展到「集體人權(包括環境、和平與發展)及「法律人權」,而且人權真正的提昇,是在日常生活中展現,而不是在制度和法規。本年度老人人權調查結果發現,目前台灣地區的老人人權狀況雖逐年有所進展,但民眾對人權的概念是否也逐年在成長與發展則有待進一步的觀察。許多填答人反應人權相關議題過於抽象,與己身現況無關,故而覺得很難想像與評估。另外在填答過程中的考量也多半以社會福利的現況為基準,較少思考到集體人權或法律人權的層面。希望未來能透過每年持續性的關注與觀察,讓老人人權的概念成為一般人普遍性的日常生活準則。今年度是老人人權第四年的執行,研究工具使用去年修正過的版本,包含基本人權、參與、照護、自我實現、及尊嚴,總計29個指標。評分方式亦維持由1分(最差)到5分(最佳)的Likert量表,而及格分數是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