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回收的一百零五份問卷加以分析,在職業別方面,以教師的比例最高,佔百分之三十七;其餘依次為公務員、社會服務與民意代表。至於在年齡方面,比例最高者為年齡在45-49歲之間,佔百分之二十六;其餘依次為年齡在40-44歲、35-39歲和30-34歲者。在性別方面,男性的比例要高於女性,分別為百分之六十九與百分之三十一。而在教育程度方面,百分之四十四的受訪者為具有博士學位者,其次則為碩士學位的百分之二十八與學士學位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專長領域部份,政治經濟領域者所佔比例較高,為百分之三十,其次則為法律領域者。表3呈現今年各項「勞動人權」指標的得分與排序。首先,我們看到總平均分數為2.6分,顯然與”符合一般期望”(普通)之標準3分存在著差距。而就各項指標的得分來看,除「結社自由與組織權」給於肯定外,其餘各項指標都與”符合一般期望(普通)之標準3分存在著差距。就排序而言,依序為「結社自由與組織權、「弱勢勞工保障、「解僱保護與勞動條件「外籍勞工安全衛生與勞動檢查」、「就業與失業協助」和「集體協商與爭議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