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華民國人權協會人權指標調查的第十年,也是「勞動人權」指標調查的第一年,長期以來,有關「勞動人權」指標的調查係包含於「社會人權」指標調查中。然而,因為限於題數,以往「社會人權」指標調查也只能就涉及「勞動人權」的指標做重點式的瞭解,無法盡窺全貌。因此,有鑒於「勞動人權」的推動與保障已經日趨重要,中國人權協會因而將「勞動人權」指標調查獨立,並將其列為日後持續性的調查項目。事實上,由於今年係第一年針對「勞動人權」指標進行調查,究竟要將哪些項目列為調查指標實乃一件不容易的事。在經過專家學者的討論與修正之後,確定以國際勞工組織所發佈的公約及建議書做為參考的基礎。同時,由於在「勞動人權」指標調查之外,尚有婦女、老人及兒童等人權指標調查,「勞動人權」調查指標的選定也必須對此加以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