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本文主要在評析我國民法物權編修正草案對於共同抵押法制之修正規定。首先,本文先就我國共同抵押法制規定為回顧,再就目前的民法物權編修正草案共同抵押法制之規定為重點介紹。而於第二部分則分別就各該規定為評釋。就共同抵押法制適用之範圍,作者對於目前草案所定範圍予以補充解釋,並就法律所未明文準用者予以排除;而依草案第八七五條之三、第八七九條承受權利人所取得權利之性質,作者認為係屬代位權;並且就債務人優先負擔主義、價額比例分擔主義適用上之問題提出其意見。此外,就其分配區分為同時分配及異時分配而有不同適用。最後,本文並就有保證人的情形如何處理予以說明。文末作者並就修正草案之再修正提出建議以為結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