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家事事件處理程序,目前將部分高度裁量權事件非訟化,如非訟事件法第七一條之一至之十一,以及民事訴訟法第五七二條之一之附帶附帶請求事項。又為一次解決親屬身分關係人間之紛爭,將人事程序與財產程序集中審理,如同法第五七二條第三項擴大得為合併請求範圍。人民之訴訟權應予保障,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三九六號已予宣示,程序法二元論下,訴訟與非訟程序各有不同處理對象,家事事件非訟化,固擴大法院裁量權廣度,但當有其界限。再者,家事事件統合集中審理為未來立法方向,但如何在不同程序法理間,妥適調和其程序法理之衝突,仍有待未來立法規劃。 日本學者新堂幸司教授曾提出裁量與對審之象限圖方法,以處理訴訟與非訟程序界限,自有一較明確解釋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