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國家重要資源,也是人口、社會和經濟發展之所繫,國土規劃的目的則是希望利用最佳的知識,對國土資源作最有效率及符合社會公平正義的利用。現行國土規劃分別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及內政部營建署負責,欠缺專責機構,作業常各行其道。而國家建設計畫,則依計畫性質分屬不同部會主管,計畫權利分散,整合困難。台灣地區雖然自日據時代初期即引進歐美市區規劃之理念,並陸續制頒「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與「都市計畫」、「區域計畫」、「全國綜合開發計畫」而形成一套計畫體系,然因長期以來經濟掛帥之緣故,國土計畫多與經濟計畫連結,僅為配合經濟發展之計畫,而缺乏長期國家發展目標之設定。以致造成當前都市擁擠,公共設施不足,環境景觀之破壞和規劃失靈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