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價法律制度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世界各國和地區一般都非常重視建立土地估價師和土地估價制度。儘管目前大陸地區建立了土地估價法律制度,但由於建立的時間較短,因此無論從土地估價法律制度建設本身,還是從土地估價制度的實施效果看,都存在諸多缺失。本文主要從土地估價市場准入法律制度、土地估價行為規範法律制度以及土地估價師和土地估價機構法律責任三方面,闡述了大陸地區現行土地估價法律制度體系。結論部分主要是對土地估價理論,在大陸地區的應用以及對完善大陸地區土地估價法律制度提出了若干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