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土地透過都市更新再開發利用的手段,可分為重建、整建及維護三種方式,而採「重建」方式開發時,可以協議合建、權利變換、區段徵收、市地重劃及其他方式辦理,而權利變換是目前主要的重建開發方式。權利變換是公開、透明的都市更新機制,要對實施者與權利人之間的權益,達成最公平的分配,就必須要有公平的估價機制為基礎。「權利變換」係指更新單元內重建區段之土地所有權人、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或實施者,提供土地、建築物、他項權利或資金,參與或實施都市更新事業,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實施完成後,按其更新前權利價值及提供資金比例,分配更新後建築物及其土地之應有部分或權利金。因此,權利變換是以更新前各權利人的「權利價值」為基礎,透過比例計算後,依個別比例來分配更新後利益,以及負擔更新過程中所付出之共同負擔3之方式,藉以在公平的基礎上,達成土地重新再開發的目標。更新前後各權利人之權利價值分配公平與否,是權利變換最重要的課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