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聲明一件事,即本文對台灣農村景觀之論述,會出現與諸外國及與日本比較的情形,但這並不表示個人認為台灣的景觀較差,或景觀行政較為遲緩,也不是以外國為先進案例來做介紹。個人認為以他國的先進景觀來評價並不適宜,或以某國的景觀強壓於某一國度也不妥當,而是要以該國的歷史背景來探討其景觀的整建,並追問其獨特的價值觀,這才是本文的重點。景觀與一國國民的價值觀有密切關係,景觀評價受過去景觀資源的蓄積影響很大,因此如果不瞭解該國之國情或民性,就來討論其景觀問題,這很容易遭到外國人亂講的誤解,尤其曾經將台灣強制殖民化的日本人來發言,這是一件危險的事。如果對筆者的意圖有所誤解,將招致台灣人的反感,這絕非筆者的本意,這一點盼望讀者見諒。在盼望不產生誤解的心情下,以曾訪問台灣十幾次的經驗,並參考日本與諸外國的案例來觀察台灣對景觀整建之獨創性。如本文對台灣獨特的農村景觀整建方法能有所幫助,當感幸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