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我國國營事業乃為實現「發達國家資本」,以為國民均富之重要手段。即國營事業之成立兼具政策性、經濟性、社會性、國防性及財政性等目的,在於公共利益之實現。而國營事業中尤以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糖)因本業糖業及擁有龐大的土地資源而備受關注。以台灣糖業而言,戰後初期,糖業即是支持我國經濟發展的主要外匯來源,在進口替代工業化政策階段,更扮演著協助政府推動工業化、扶植輕工業發展的角色,對台灣的經濟發展貢獻卓著。及至1990年代起糖業蕭條長年虧損下,因統一為擴廠需要向台糖索地,期間,經濟部以統一擴廠案投資金額達百餘億元,屬重要投資事業,協助其解決用地取得問題,具有鼓勵民間企業根留國內及改善中日貿易逆差之作用為由,奉行政院財經會報指示研訂國營事業土地出租供工業使用辦法,啟動台糖土地釋出設定地上權的大門;繼而,1993年間政府為落實振興經濟方案,期間以農地釋出方案執行成果未如預期,責令國營事業提供土地以解決民間投資用地取得困難問題後,1996年9月間台糖董事長張有惠隨即向外界宣告「要投資,沒土地,找台糖」,提出「土地釋出方案」將釋出10,430公頃土地,引爆政商各界索地的需求。換言之,即使在糖業經營窘困的今日,台糖仍對國家之各重大經濟發展建設卓有貢獻,尤以釋出土地發揮支持國家政策的功能。只是,台灣糖業蕭條,企圖藉由所擁有龐大土地資產轉型的台糖,以其「全台第一大地主」的身分,面對各界對其土地資源的予取予求,台糖已猶如祖產豐厚卻無力守成的沒落貴族般的引人覬覦,甚而指責為「敗家子」,台糖落得如此難堪,不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