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政府照顧農漁民之政策,本局賡續推動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協助農漁民取得營農所需資金,並因應農業施政目標及產業需要,兼顧資源分配合理性,99年度推動多項重要措施:
放寬畜牧業者申貸條件:為因應畜牧產業需求,支應業者取得畜舍相關建築物使用執照前即有興建畜牧設施資金之需求,將申辦畜牧場登記中之借款人申貸文件,由「使用執照」放寬為「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另增訂該等借款人應於撥貸後2年內補正畜牧場登記證之規定,以確保其為合法經營者。
將「洋菇」列入農業發展基金相關貸款支應範圍:因應洋菇近年產銷已無失衡之虞,且其生產已由傳統菇舍栽培轉型為溫控生產,經營生產須投入大量資金,爰將洋菇乙項作物自農業發展基金相關貸款不予核貸項目中排除,即列為可核貸支應範圍。
停止支應新(擴)建蛋雞場之資金需求:為配合國內蛋雞總量管理及雞蛋產銷穩定政策,對於蛋雞場之融資,以舊有設備之修繕或更新為限,排除新建或擴建蛋雞場資金需求,爰修正農業發展基金相關貸款不予核貸項目,增列新(擴)建蛋雞場。(來源網址:https://www.boaf.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