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在十二年國教的推動之下,品格教育一直是九年一貫到十二年國教的重要議題,雖然有良好的政策進行推動,但是在教學課程中並沒有單一的品德課程或是道德科目,在傳統考試制度環境的根深蒂固之下,加上媒體與家庭的負面影響,考試以及升學並未積極重視品德教育,因此是中、小學難以推動的主因(劉秀嫚、李琪明、陳延興、方志華,2015)。在學校課程中,體育課為人與人互動最頻繁的一門課程,相對於靜態課程,動態的體育課對學生更具吸引力(林秀珍、顧曉雲,2007),然而從個人到團體小組的身體活動,無不都在進行品德的課程,從遵守規定、團結合作、配合活動進行,都是以品德為核心的要素,只是在課程中, 鮮少會有老師把這些核心要素給顯現出來, 因此Don Hellison(1995)提出個人與社會責任模式(Teaching Personal and Social Responsibility, TPSR),主要透過身體活動培養學生為自己與他人責任,主要核心透過體育課程中不同活動的經驗,協助他人理解責任義務,並且提升至全人(well-being)的教育,特別是學生在面對個人與團體社會中的情境問題時,能協助學生有更多解決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