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過去對於舉辦奧林匹克運動會的看法相當兩極,許多人覺得舉辦奧林匹克運動會可以協助國家發展,提升主辦城市之整體素質;但是也有許多負面的意見充斥其上,負面意見不外乎為賽事主辦城市財政負擔過高、申辦過程賄賂醜聞百出,與興建過多閒置場館等;爰此,經過奧林匹克活動成員及專家學者歷時一年多的討論,從40,000個投書中產生1,200個建議,分14個工作小組於2014年10月執委會議中提出簡報,並在126屆索契(Sochi)年會中經2次奧林匹克論壇以及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英文縮寫:IOC,簡稱:國際奧會)各委員會充分討論。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於2014年12月8日至9日舉辦的127屆摩納哥(Monaco)年會會議中無異議通過「奧林匹克2020改革議題(Olympic Agenda 2020)」專案的40項建議,這40項建議案是未來奧林匹克活動的政策指導方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