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即將依修正發布的國民體育法規定正式推動「SH150方案」,要求高中以下學校除體育課時數外,每週參與體育活動的時間應達150分鐘以上。然而根據教育部調查,目前學生一天運動量達30分鐘的比率,國小為76%、國中59%、高中40%,顯示還有很大進步空間。主管單位部分,不論是過去的體委會、教育部體育司,或是現在的體育署均利用寒暑假提出多項改善策略,如辦理中小學普及化運動,包括健身操、樂樂棒球、樂樂足球、大隊接力等,另舉辦全國性的游泳、跳繩、路跑等多元活動項目。教育部體育司甚至曾經定期辦理健身操、樂樂棒球等普及化運動競賽,並培育運動志工,開設課後社團,讓學生自然而然地愛上運動。苦口婆心用意無非是鑑於過去下課時學生多在教室讀書、聊天,未來則鼓勵到運動場活動。正好臺灣面臨少子化,許多教室閒置,教育部要各級學校利用閒置空間,設置樂活運動站,提供室內多元化運動空間,讓下雨天也可以是運動天。若再加上配合十二年國教課綱修訂,體育署也爭取中小學體育課由現行每週2節,增加為每週3節,此項立國福民政策礙於課程擁擠之故,若嚴格執行勢必遭逢相當大的阻力,以下將從行政、課程與教學面提出淺見,俾利政策能順利推行成功轉換至學校實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