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二二年所提出的刑法部分修正條文草案,高舉「寬嚴並進的刑事政策」的標語,然而,刑事政策上選擇寬嚴並進是否為應然的選擇,修正草案的內容是否又真的是寬嚴並進,亦或僅是「美麗的謊言」,在在均值探討。草案中引人注目的重點,例如累犯規定欲參酌美國的三振法案作為特別累犯的藍本,然其與刑法罪責原則、行為人刑法間之緊張關係似乎已被忽略;在亂世重典的思維下,大幅地提高自由刑的上限,而以國人平均壽命增加為理由,又是否足以正當化之,實不無疑慮。實施六、七十年的刑法,已經到了應該重新思考架構其體系的時候,零星的縫補已不足因應時代之所需,然而,體系的重新架構,林教授於文中建議,實應集思廣益,而非完全地政策性導向為主,始免紊亂了刑法理論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