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衛食字號」常被不肖業者拿來欺騙消費者,稱其為通過衛生單位認可或認證,也有消費者不明就裡,向衛生機關檢舉某產品未標示「衛食字號」,或以電話要求衛生機關代為查詢字號之正確性。其實「衛食字號」只是一個公文流水號,和產品的安全性及品質均無關。在政府機關為方便公文辨識及管理,賦予各個部門可供辨識的代號,並在代號後加上一組流水號,「衛食字號」包括回覆函詢、陳情、檢舉案件的公文,或業者為進口膠囊、錠狀食品申請查驗登記所核備的公文等。由公文號中是無從區別公文的屬性,更無法單由就宣稱是產品較優的表徵。部分業者在產品的標示或宣傳單上標示「衛食字號」,是一種故意誘導消費者,誤信該產品是「品質保證」、「經許可」、「檢驗合格」的行為,而該字號更非認定產品具有特殊功效或醫藥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