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針對《K-12年級課程體系指引草案》初步規劃提出的一般基礎課程、共同核心課程部分,探究其課程架構的連貫統整問題。K-12課程架構大體維持現行各級各類課程架構。幼兒園教育階段採取經驗課程型態,初等及前期中等教育階段採取廣域課程或融合課程型態,後期中等教育階段採取分科課程型態。在繼續性、順序性、銜接性、統整性等課程組織原則及若干細節,存有待修正補正、釐清說明或進一步探討之處。針對部分領域存廢,或各該領域相關學科統整分化等待探討問題,本研究透過問卷及多元尺度法調查發現,課程學者及專家教師認為納入探究的領域或學科,可依據「社會-自然」及「精神-物質」,統整分化為社會、輔導、健康與體育、生活、自然等五個領域。另參酌調查分析結果,輔以各項文獻或經驗,本研究提出十項調整建議:(1)幼兒園課程架構圖更具體的以經驗課程型態呈現;(2)幼兒園與初等教育間課程銜接對應方式進行修正;(3)本國語文與英語分立;(4)本國語文補上本土語言,並呈現分科事實;(5)藝術領域取消人文字眼;(6)後期中等教育階段補上全民國防教育,生活領域貫串中小學各教育階段;(7)自然領域與生活科技分立;(8)綜合活動領域改為綜合活動時間;(9)新增輔導領域、團體活動時間;(10)後期中等教育階段的法律與生活併入社會領域或公民與社會學科,環境科學概論併入自然領域或選修;並且排除分殊專精課程成分,維持規範K-12一體適用的一般基礎課程或共同核心課程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