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悔之的詩作風格一般大多傾向敏感、悲傷,作品宗教色彩濃厚,關於他的新詩中的身體書寫與宗教色彩向來多有學者研究,筆者本文集中關注的焦點則是他的新詩中對於社會事件的相關書寫。許悔之的成長階段橫跨台灣的戒嚴(1949年5月19日)、解嚴(1987年7月14日)兩個時期,少年時期的他對於台灣的政治與社會即已顯現高度專注的觀察,這可從他的早期詩作窺得一二。近幾十年來,亦常可見到詩人穿梭於台灣各種社會運動的身影。對於社會事件的書寫,許悔之更常以新詩的創作方式及時發聲,其詩作具有高度的感染力與同理心,頗能精確表達詩人對於社會事件的意見與情感,呈現極為敏銳的社會性。本文以許悔之新詩中的社會事件書寫為觀察核心,並針對其十五首指涉社會事件書寫的詩作所收錄的七本詩集,包括:《陽光蜂房》、《家族》、《肉身》、《我佛莫要,為我流淚》、《當一隻鯨魚渴望海洋》、《有鹿哀愁》、《亮的天》等,作為文本研究範圍。七本詩集的出版時間橫跨十四年;關於社會事件書寫共計有八件;關於社會事件類型,從最早的白色恐怖時期社會事件書寫到2003年的SARS事件疫病書寫。這位社群中的異議者毫無疑問地藉由自己的詩作表達了他對於社會事件的絕對意見,「對世間事的不平苦難,表達出沉痛的看法」;詩確實是他「強大的武器,是顛覆不義的工具」。筆者以本文對其十五首詩作的形式與內容進行詳細的探討,藉以呈現詩人對於社會事件書寫的風格與特色,其社會事件書寫既是創作也是記錄,並以本文呈現詩人對於國家社會的高度關切與即時參與的特殊性。 |